文登信息港

文登信息港 主页 文登新闻网 威海新闻 查看内容

以案释法 | 打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

2024-6-13 18:46| 文登信息港|

摘要: 2024年5月以来,李某(化名)与同事张某(化名)因工作原因产生矛盾,多次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侮辱张某,干扰了张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2024年5月以来,李某(化名)与同事张某(化名)因工作原因产生矛盾,多次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不实信息侮辱张某,干扰了张某的正常生活,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经区公安提示:在网络制造和传播谣言的,依据情节承担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安全、精神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造谣者的相关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鲁公网安备 37100402000405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