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同网信部门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威海网民程某(化名)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吵,为泄私愤在其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不当言论,对其邻居实施侮辱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威海公安机关依法对程某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威海经区公安提醒:网上发声要谨慎,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对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谣言、发布违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